枣阳市完善产权登记发证制度
近年来,湖北枣阳市房产局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注重四个融合,不断完善产权登记发证制度,至1999年底,市规划区以内80%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已办理了全国统一的房产证;今年年初,该局又选拔了40余名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同志进入各乡镇,开展产权登记发放工作,此举不仅极大地方便了乡镇各单位、个人办理合法的产权凭证,而且为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完善国家实行的产权登记发放制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个融合即一是融宣传教育于具体工作中。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中,通过电视、标语、电话咨询、登门讲解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人们支持登记发证工作;二是融业务学习于具体工作当中。组织发证工作人员学习房地产法律法规、政策及操作程序,提高业务素质,保证登记发证制度的实施;三是融优质服务于具体工作当中。公开推行“三心”、“三主动”及社会承诺制度。“三心”是接待群众热心、解答问题耐心、接受意见虚心;“三主动”是主动宣传房管政策,主动介绍办事程序,主动解决疑难问题,并承诺服务标准、服务时限及违约责任,并对违约责任制定处罚措施;四是融依法行政于具体工作中。对不按规定办理合法凭证的单位、个人,督促其尽快办理,并把依法行政于优质服务融为一体,保证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