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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鸣 - 2009-8-24 21:06:53
法院续封问题---急
某法院在我登记机关查封了一处房产,按照高院规定:查封两年到期后如有需要应当办理续封,二次续封还要经省高院批准,且续封有效期限为一年。现在,该法院查封两年到期后,不办理续封手续而是提前几天解封,再重新办理查封或者是拖后两天等查封失效后再重新办理查封,这样不仅查封期限长了而且还不用经过省高院审批。
请问:法院这种做法对吗?我们登记部门应当受理吗?
lxb - 2009-8-25 8:08:49
没有不受理的理由。
wyslw - 2009-8-25 8:20:01
错也是法院的错
ntbus - 2009-8-25 8:40:03
法院做法不错啊,复杂的案子,两年不一定能处理结束,上述做法很合规,干嘛不受理?法院不对的,我们也只能在提审查建议的同时照样执行,更何况没错?
lubuwei0326 - 2009-8-25 11:51:38
同年最高法院又有个新规定,续封不需要省高院审批了。
大眼猫 - 2009-8-27 9:55:32


引用:
原帖由 lubuwei0326 于 2009-8-25 11:51:38 发表
同年最高法院又有个新规定,续封不需要省高院审批了。

有吗?是几号文?能把这个新规定发上来共同学习吗?谢谢:Z
idwood - 2009-10-23 22:28:26
帖子里提到的法院做法是不对的,这只是规避法律规定的方法。法律规定是要尽快处理查封的房地产,一般认为两年就可以处理完毕,即使没有处理完续封一次一年的,一般可以执行完。实在是难以执行再经过省高级人民法院续封一次一年,再以后可以继续续封,每一次都要经过省高院批准,每一次续封时间为一年。
在法院执行的操作中,这种行为是普遍存在的,其实这样想,如果这样操作合法的话,那那个续封的规定又有什么用呢?我可以无限制的查封当事人的房地产,无限制的限制当事人的物权。所以这是没有道理的。
当然具体到操作上面,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书还是要严格履行的。毕竟法院的查封和续封都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应当协助执行。即使出错,错误也不在你们,而在法院。
文质彬彬 - 2009-11-9 10:02:51
同意楼上的观点
仙儿 - 2009-11-9 15:16:56
无轮候查封的,法院解封接着查封,登记机构协助办理。至于是否规避或者说钻空子,我们不管,有问题也是法院的问题。
陈永良 - 2009-11-9 15:21:35


引用:
原帖由 idwood 于 2009-10-23 22:28:26 发表
帖子里提到的法院做法是不对的,这只是规避法律规定的方法。法律规定是要尽快处理查封的房地产,一般认为两年就可以处理完毕,即使没有处理完续封一次一年的,一般可以执行完。实在是难以执行再经过省高级人民法院续封一次一年,再以后可以继续续封,每一次都要经过省高院批准,每一次续封时间为一年。
在法院执行的操作中,这种行为是普遍存在的,其实这样想,如果这样操作合法的话,那那个续封的规定又有什么用呢?我可以无限

续封是针对轮候查封存在的,目的应当是保证先查封的优先权.无轮候查封,法院查封到期后继续办理查封也无不可啊,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101 - 2009-11-9 15:53:34
合理合法!到底是玩法律的!人家就会钻空子啊!
鱼龙百变 - 2009-11-9 19:30:25
很合法,办就是了。咱们是丫鬟,得听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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