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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工作
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问题
异议登记问题
zhaojijun2009
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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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2
2009-10-3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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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异议登记问题
你审查后不符合条件的,你可以不受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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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异议登记问题
·
[font=宋体][size=14pt]请问各同行:异议登记被注销后,原申请人可以同一事项再次提出登
(
九里香
发表于 2009-10-29 12:04:45)
·
不可以! 不得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异议!
(
101
发表于 2009-10-29 13:48:26)
·
回复:异议登记问题 “不可以! 不得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异议!”在《物权法》《登记办法》都没有规定,
(
九里香
发表于 2009-10-29 15:27:26)
·
对于楼主提出的问题,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都未作统一规定。但是从法理上说是不应当在异议登记被注销后再以
(
老房产
发表于 2009-10-29 17:50:34)
·
对于楼主提出的问题,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都未作统一规定。但是从法理上说是不应当在异议登记被注销后再以
(
万房权登
发表于 2009-10-29 21:05:36)
·
你审查后不符合条件的,你可以不受理呀。
(
zhaojijun2009
发表于 2009-10-30 9:50:48)
·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如果其非要申请的话,你可以受理,因为由其异议申请不当引发的责任都由申请人承担。
(
wyslw
发表于 2009-10-30 22: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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