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最近,一些地方在房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 算管理工作中出现政出多门,未经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授 权,擅自从事涉及房屋确权的房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 算,误导消费者。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给社会 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维护房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管 理工作的正常秩序,进一步培育住房消费市场,推动住房 建设的发展,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测量及房屋 面积计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全文刊登如下, 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房地产测量及 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市政管委, 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年来,随着我国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和 房地产市场的日趋完善,房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管理 工作逐步得到加强,建设部和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颁布了一批关于房地产测量及 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的规章、规范和文件,有效地维护 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房地产权 属登记、交易、租赁、评估、抵押、拆迁等各项工作的顺 利进行。但是,目前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 表现为:有些地方在房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 中政出多门,有的房地产测量单位服务质量、技术质量低 劣,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适 应培育住房消费市场、大力发展住宅建设的需要,维护房 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特通知如下:

一、以房地产权同登记发证工作为核心,依法做好房 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

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制度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 立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房屋面积 是法定面积,直接关系着产权人的权益。因此,各地房地 产行政主管部门要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发放权 属证书之前,要严格按有关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房地产测 量与房屋面积计算工作。同时,要防止政出多门,对未经 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授权,擅自从事涉及房屋确权的房地 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要及时予以 制止;对其中已经给房地产权利人造成损失的;应联合有 关部门严肃查处。

二、加强房地产列通队伍的控该与管理

各地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房产测量工作的通知》 (建房【1991】385号)的实求,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的 需求,健全和充实房地产教量队伍,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 应的房地产测全机构和专业人员。在房地产测量及房屋面 积计算工作中,实加快推广计算机应用,积极开发房地产 测绘软件,以提高效率,保证质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严格执法检查。对于不接收费管理规定、未取 得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和加重房屋权利人负担的,除没 收违法所得外,对责任人要给予行政处分;对以权谋私、 弄虚作假,利用职权,故意拖延时间,吃、拿、卡、要的 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

三、认真执行规范,提高房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测量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各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房地产测量、产权管 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员,认真学习关于 房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的规范与规定。房地产测量及 房屋面积计算,涉及到住宅设计、房地产测量和商品房销 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等方面的规范、规则,要 系统地组织学习与培训。要把房屋产权证书登记的面积正 确率作为考核房屋权属发证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建立起 房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责任制度,层层负责,对出现 房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事故的,要追究事故当事人及 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房地产权属工作的服务质量

要大力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采取一条龙服务、必要的上门服务及应 用计算机技术等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减 轻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的负担。当事人对房屋确权酉积有异 议的,房地产测量机构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复核,对确有问题的,要按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予以改正。

房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管理工作是《城市房地产 管理法》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第57 号令)赋予房地产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房地产行政 管理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抓紧研究提出加强和改善房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管理 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并大力宣传、落实,为社会提供 优良的服务。